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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可以为发行人,政府/企业/金融机构(三大发行主体)

来源:小茹常识(www.xiaoruboke.com)时间:2023-03-07 17:10作者:小梦手机阅读>>

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,若没有证券发行人,即便证券发行,后面的证券交易也无法展开,自然就不存在所谓的证券市场,那么哪些可以为发行人?跟着小编往下了解一下吧。

哪些可以为发行人

1. 政府和政府机构

政府和政府直属机构是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,一般政府发行的证券品种为债券,像中央银行主要发行两种证券,一种是中央银行股票,还有一种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特殊债券,目的是调控货币供给量。

2. 企业

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三种,分别是独资制、合伙制、公司制,如今的公司大多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,其中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发行股票,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。

3. 金融机构

金融机构是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,其不仅能发行债券,还可以发行股票,而我国将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看作金融债券,期限通常为三到五年,利率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要高一些。

证券发行人的责任

证券发行人需按照相关的规定披露信息,同时要明确做出上市报告文件、年度报告、中期报告、财务会计报告等,如果这些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,或者是含有误导性的陈述,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期间财产受到损失,发行人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
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有哪些

1. 操纵市场:投资者或某公司通过各种方法强买强卖、自买自卖等;

2. 内幕交易:通过买卖证券内幕消息,从而来购买或售卖股票;

3. 全权委托:客户把所有实体权利都委托给其他人;

4. 保证金挪用:券商私自把客户的保证金进行挪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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